《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一、《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和表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既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又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做到“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三)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保护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
二、《网络安全法》禁止哪些个人和组织的网络行为?
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三、发现他人有维护网络安全的行为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向网信、电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安部门举报。
四、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我们有哪些权利?
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