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201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他条件;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报名时间为(2014227日-2014530,岗位报满,组织考试,招满为止(节假日除外)。应聘其它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227日-201434,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联系电话0731-8845811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如实填写《201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下载),同时请携带自荐材料、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报名。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40%、试教占综合成绩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的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教学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应聘实验员岗位:采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40%、操作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操作技能考核的人选。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    

    (3)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写作)和业务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分析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设置合格分数线,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应聘实验岗位和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65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rar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邮编:410208  联系电话:0731-8845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