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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中医药大学二级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中医药大学二级网站是指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学部、院、系、所、中心、各级科研机构等单位建设的网站(以下简称二级网站)。

    第二条二级网站是各单位对外发布信息、服务师生、树立良好形象的窗口。为提升二级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二级网站的建设与运行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协调下进行管理。

    第四条二级网站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各单位需成立网站管理工作小组,并明确网站负责人与网站管理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网站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杜绝非法信息出现。

    (三)负责网站技术管理,承担网站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负责二级网站的统筹、审批、培训、技术支持、监督与评价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学校网站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

    (二)为二级网站提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包括网络环境、虚拟机空间服务、共享服务器服务、托管服务器服务、域名服务(DNS)、网站群平台,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三)监控各单位网站的运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网站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四)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定期对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

     

    第三章网站设计规范


     

    第六条二级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学校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机关部处的二级网站的设计风格须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学部(院、系、所)等学术科研机构二级网站的风格可根据各单位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

    第七条二级网站美工设计需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第八条二级网站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使用。网站整体结构要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方便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第四章网站内容规范

     

    第九条 二级网站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禁止发布非法信息、不健康信息。

    第十条 各单位须建立二级网站的内容更新机制,保证内容的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第十一条 机关部处等职能部门的二级网站栏目原则上须包含部门概述、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二条 学部(院、系、所)等学术科研机构二级网站的栏目原则上须包含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新闻动态、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三条 二级网站需在相关链接中加入湖南中医药大学主页链接。

    第十四条 不得在二级网站中私自设置BBS、聊天室等交互性栏目。如需开设留言版功能,必须在申请时声明,并明确该栏目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留言内容,若发现有害信息应当保留证据并及时删除,同时上报网络安全与信息中心等学校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不得在二级网站中随意设置网络链接,如网络广告、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学校网络。

     

    第五章网站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 二级网站的开发制作,需按照学校网站群平台标准建设。

    第十七条 二级网站开发语言推荐使用网站群平台的标准语法格式建站。

    第十八条 二级网站页面推荐使用1024*768以上的分辨率且兼容性好,在IE,火狐等浏览器均可正常显示。

    第十九条 二级网站对图片、动画、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内容的使用要适量,按需进行合理的压缩处理。

     

    第六章网站开通管理


     

    第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学校二级网站均需办理网站登记备案手续,见《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申请登记表》附件一,并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负责审批。凡申请hnucm.edu.cn子域名的单位网站备案,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备案即可。

    第二十一条二级网站一般使用各单位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作为域名,统一以hnucm.edu.cn结尾。学校域名(DNS)实行分级管理制,顶级域(hnucm.edu.cn)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管理,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名由申请单位管理。

     

    第七章网站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机关部处单位主页原则上要求采用学校统一的网站集群平台,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各自二级网站的内容发布与维护,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及时更新。

    第二十四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对二级网站的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校内各单位发布运行报告,每年进行评分,并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二级网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二,作为网站评价、评分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对于信息内容陈旧,长期不维护更新;页面制作粗糙,有损学校形象或校园网整体风格;在子站点上运行消耗大量服务器资源,对服务器性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子站点,学校有权中止该网站的发布。

     

    第八章 安全与保密

     

    第二十六条 二级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及不良信息。

    第二十七条 二级网站须具备完善的网站后台登陆的日志管理,规范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管理账户权限。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定期做好二级网站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需建立二级网站应急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随时检查网页,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上报。如果二级网站存在安全问题,学校有权关闭该网站。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中医药大学二级网站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二《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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